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一行调研我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01作者:信息来源:

      


      8月27日-28日,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一行到我市调研考察指导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用药保障工作。市政府副市长王卫安参加座谈会并讲话,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调研员姬小荣,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干部韩秋喜,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张棉长,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鸿等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27日下午,刘娟一行先后前往月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栗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实地调研“两病”待遇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并在现场询问了参保患者享受“两病”待遇的情况。在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娟参观了“两病”患者取药窗口,深入调研了“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对株洲市医疗保障局“两病”政策解读、制度建设及政策宣传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8日上午,在市医保局会议室召开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座谈会。陈志鸿汇报了株洲市医保局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并就我市落实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作了重点汇报。为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机制,我市出台了《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株医保发〔2019〕18号)和《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工作的通知》(株医保函〔2020〕25号),在“两病”的申报、认定以及用药、处方、结算管理、药品供应、基础台账、费用结算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通过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市卫健委、部分县市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以及2名患者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与调研组一行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


      刘娟表示,国家医保局对慢病防治和“两病”用药政策高度重视,2019年10月,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了支付政策,明确了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进一步规范了管理服务,是做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市医保局创新方式通过医联体药房、一站式申报等举措,为“两病”门诊患者提供便利,有力地落实了国家“两病”门诊用药政策。对做好下阶段“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刘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全国统一的政策标准、统一的经办流程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确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基金监管。要建立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情况的运行分析机制,同时健全监督举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等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王卫安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国家医保局对株洲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打通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最后一公里”,为百姓筑牢健康防线。


      市政府副调研员曾纲主持座谈会,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姚智辉,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淼清,市医保中心主任胡宁及相关区领导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