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保市级统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09-22作者:信息来源:

      


      9月18日上午,全市医保市级统筹工作推进会议在天台山庄召开,来自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定点医药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140余人参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胜跃出席并讲话,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鸿作工作报告,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正华(主持工作),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马志红分别就市级统筹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部署,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董小平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胜跃围绕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医保市级统筹的重大意义。推进医保市级统筹,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是完成考核任务、争取表彰激励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我市医保市级统筹工作的步伐。二是明确目标,扎实抓好医保市级统筹各项工作。推进医保市级统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按照 “七统一”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尽快规范市级统筹的相关政策标准和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运行机制,认真做好衔接,确保平稳过渡。三是加强领导,确保按期完成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医保市级统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理顺职责,统筹协调,要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责任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推进服务下沉,实现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行医保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使市级统筹基本政策深入人心,为顺利推进市级统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会议总结了医保市级统筹前期工作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5月18日,印发了《株洲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了即统筹险种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医疗服务价格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管理统一、就医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七统一”的具体实施路径。5月11日-31日,市医保局局会同市财政局聘请专业审计机构,组织开展了医保基金审计工作,重点摸清了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和信息系统等三个方面的情况。全面规范和调整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并出台了《株洲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7月1日起开始执行,做到了目录之外无收费。出台《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预决算及风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上解下拨流程和财务核算暂行办法》,明确了基金相关操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会议对推进医保市级统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工作的责任感。做好市级统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国家医疗保障局把“提升市级统筹层次、做实市级统筹”作为今年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七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做好市级统筹工作是医保发展的客观需要。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基金统筹层次低,加上人口老龄化加速、慢性病患病率持续上升、医疗费用不断增长等因素影响,我市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增大,运行风险已经显现,建立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模式,将极大提高我市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和保障能力。做好市级统筹工作是全市人民的殷切期盼。提高医保统筹层次,解决医保政策碎片化问题,统一医保经办服务管理,将使我市的医保制度将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明确目标,进一步强化做好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工作的执行力。严格落实“七统一”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统一统筹险种、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医疗服务价格、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管理、统一就医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七统一”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市级统筹工作,确保在10月1日正式启动市级统筹工作。加快完成基金上解工作,对照《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预决算及风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上解下拨流程和财务核算办法》“两个办法”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经办流程,在9月底之前,除预留支付备用金以外,将累计结余基金按规定归集、上解至市级财政专户。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职责,区分情况妥善处理,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报告。建立健全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做到责任不变、服务不减,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市级统筹平稳实施。实行激励考核奖励机制,强化各县市区管理责任,做到奖优罚劣、公平公正。

      三、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做好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工作的获得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完成。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其他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级统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2020年10月1日顺利启动实施。做好服务,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把做好服务作为医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市级统筹“七统一”的工作要求,加强医疗保障行政、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政策培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为顺利推进我市市级统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下午,在市医保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全市医保系统市级统筹工作培训,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鸿,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淼清,医保中心主任胡宁,各县市区医保局局长以及医保中心主任,市医保局各科室负责人、市医保中心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培训围绕市级统筹目标任务、市级统筹基金上解清理、统筹基金审计问题整改、统筹基金预决算编制等具体工作进行详细分析、讲解和部署。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