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宋明波同志被授予“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日期:2020-12-02作者:信息来源:

       


       11月30日上午,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省人民会堂召开,表彰了全省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一批个人、集体、共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省委书记许达哲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毛伟明主持,省政协主席李微微出席。

       会上,我局医保中心医疗费用审核科科长宋明波同志被授予“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政治要求转化为做好防控工作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株洲医保的为民情怀与责任担当。一是“先拨付”打消就医顾虑。全市医保系统向定点收治医院预付专项医保基金3900万元,医疗救助基金100万。取消2019年度协议医疗机构和药店预留金考核,直接返还市本级协议医疗机构和药店预留金3810万元。二是“保供应”护航复工复产。协调监督8大连锁药店共向市场供应84消毒液2.66万瓶、75%酒精10.85万瓶、络合碘9646瓶、免洗手消毒液1.48万瓶,共计投放口罩数量86.9万个,通过“株洲医保”微信服务号成功预约销售口罩63.1万个。三是“减半征”减轻企业负担。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利企便民“新十条”,出台硬核政策为全市参保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减征保费3.12亿元。四是“缓缴费”盘活企业资金。允许参保企业在2020年7月1日前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时长达6个月,缓缴期间企业员工当期待遇不受影响,这一举措为我市7971家参保企业盘活资金6亿元。

       我局派出工作队员驻市工信局3人、市卫健委2人、到村社区9人参加防疫工作,涌现出以宋明波同志为代表的一批最美“逆行者”。我局的抗击疫情获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推荐,获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网、央广网、湖南日报、学习强国湖南平台、湖南民生网、株洲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累计专题报道40余次。


       宋明波,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疗费用审核科科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做好全市新冠疫情医疗保障工作,宋明波同志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时间就是生命,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宋明波同志牵头起草《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落实了“三个确保”, 全市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医疗费用“零自付”,打消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就医顾虑。大年初三,宋明波同志向局党组主动请缨,请求抽调至株洲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担任市医保局联络员,作为信息报送组的一员,宋明波承担了全市疫情防控信息编辑工作,确保上级领导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手资料。另外,除了每天收集统计各县区新冠肺炎患者住院结算情况外,宋明波同志还指导各县市区医保经办人员和定点收治医院做好费用结算和政策解释工作,兼顾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在他的辛勤努力下,我市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工作和清算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共结算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276人次,总费用478.9万元,并协助市财政局完成新冠肺炎医疗费用财政补助费用的统计。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