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医保拨付1.1亿元确保新冠肺炎患者“零自付”
发布日期:2021-08-06作者:信息来源:

面对来势汹汹德尔塔变异毒株新冠病毒疫情,株洲医保以“三个确保”全力做好救治政策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确保患者不因未参保或未缴费而影响医保待遇。株洲医保提前2个月向29家定点医疗机构预拨8-9月医保基金共1.07亿元,并向渌口区人民医院等全市定点收治医院预付专项医保基金370万元,切实减轻医院资金垫付压力,全力保障患者救治。
针对此次疫情,市医保局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对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毒患者的住院医疗费按实支付,所发生的诊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总额管理。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费用,医保报销以后,自付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补助,个人治疗完全免费。通过医保支付、财政兜底,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实现“零自付”。
此外,株洲医保局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按甲类品种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疑似或确诊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