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结算
发布日期:2021-12-10作者:信息来源:
为了进一步方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近日,我市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之前我市参保职工在外地定点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时,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要通过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医保个人账户不能在外地定点医院使用。现在我市参保职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后,在异地住院、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直接支付个人自负费用。
随着这一政策的落地,切实减轻了参保职工垫付压力,同时也激活了大量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大大提升了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的体验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继续扩大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范围,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