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又进一步
发布日期:2022-01-17作者:信息来源:
近段时间,出台了3件涉及湖南医保基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
2021年12月28日,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编号为HNPR-2021-36023,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022年1月11日,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线索处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编号为HNPR-2022-36002,自2022年2月1日施行,有效期2年。
2022年1月12日,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规范性文件编号为HNPR-2022-36001,自2022年2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
医保部门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作为全系统履职尽责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着力构建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但由于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仍然呈现多发频发态势,且呈现新的特点。
2021年7-12月,湖南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追回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金额5637.18万元;追回定点药店违规金额1963.61万元;追回参保人违规金额2425.01万元;追回经办机构违规金额8064.35万元;查处医药企业集采药品降价后降质和购销中不正当利益问题涉案金额1195.26万元;督促政府部门追缴应缴未缴被处罚金额5600万元。
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发布的信息看,全国检查医药机构70.8万家次,处理41.4万家次,追回资金超230亿元,曝光案件7万起。
事实证明,打击欺诈骗保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斩草、除根、换土”的系统工程才刚刚起步。“不敢骗”的震慑作用还不够强,“不能骗”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不想骗”的自律意识还未形成。因此,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已迫在眉睫。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随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严格执行,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的深入推进,“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来源:湘无恙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