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保有奖 最高奖励10万元
发布日期:2022-05-27作者:信息来源:
5月10日,《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正式颁布施行,株洲市各级医保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普遍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将按照政策规定对“吹哨人”举报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实施奖励,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全方位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织密基金监管网,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冒名住院、虚假购药、侵占医保基金、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根据举报人的具体情况、举报奖励等级、查实被欺诈骗取的医保基金金额大小等因素,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医保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因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使举报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