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在全省率先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
发布日期:2022-10-10作者:信息来源: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9月18日,在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市医保局积极协调软件公司,在全省率先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享业务,实现职工医保与职工医保、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家庭成员之间的共享,极大方便老百姓看病就医,参保百姓医保获得感更强。
2019年我局印发《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惠民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株医保发〔2019〕1号)文件,开始在全省率先试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家庭共享业务需重新开发,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业务无法实现。为此,我局积极推进,最终率先在湖南省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业务。
一、办理家庭共享所需的申报资料:授权人与使用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与使用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事档案(家庭成员)等任一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线上(“湘医保APP”或“湘医保微信公众号”)和线下(株洲市民中心C2区一号窗口)均可申请。
三、线上申请办理流程:
关注“湘医保APP”或“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湘医保服务平台→点击业务办理→家庭共济→共济申请
1.职工个账共济申请→下一步→填写被共济人(使用人)信息→搜索→填写联系电话→填写共济开始日期→填写共济结束日期→下一步→(校验成功)确认
2.上传家庭成员证明材料:授权人身份证正面→使用人身份证正面(出生证、户口本)→授权人与使用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事档案《家庭成员》等任一有效证明)→申请提交
3.职工个账共济申请查询
为了简化流程,解决参保群众来回跑问题,株洲作为全省的试点城市,我局将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工作。
责任编辑: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