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举行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23-04-28作者:信息来源:

4月26日,株洲市举行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签约仪式。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淼清,市医保中心主任袁俊伟,财信人寿保险、人保财险、中国人寿保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财险五家承保公司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由程淼清主持。

会议通报2022年度株洲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决算情况,部署2023年大病保险工作。五家保险公司负责人总结了2022年大病保险服务经验,就如何把居民大病保险这项惠民利民福祉办好、办实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医保局与五家保险公司本着平等协商、诚实守信、责任共担的原则,签订了《株洲市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为全市近300万居民看病就医提供了保障,减轻了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文件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含因特殊情形中途参保人员)。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补偿起付线为16000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年度补偿限额为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张文局长对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建议和期望,他指出,要认真总结分析,确保大病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努力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百姓满意;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责任共担的基本原则,确保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到位;要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大病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宣传引导,处处、时时、事事体现惠民、便民、利民的工作导向,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