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线索举报人3863.35元涉案人员被判一年,罚款十万!
发布日期:2023-04-28作者:信息来源:
近日,举报人陈女士(化名)来到株洲市医疗保障局领取了举报奖励金3863.35元。在领奖现场,陈女士表示:“这次向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线索,不仅帮我追回了医保个人账户上的资金,还得到了丰厚的奖励金,非常感谢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及办理该案件的工作人员。”
2021年,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参保人陈女士举报电话,称其近年来一直在浏阳生活,医保个人账户卡也在身上未使用,却收到医保卡刷卡消费的信息通知。
接到线索后,株洲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安排专人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外围走访等方式对陈女生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经查,株洲市石峰区某医院收费室工作人员周某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及医院信息系统漏洞违规刷取他人医保个人账户卡的行为。2023年1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涉案人员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涉案金额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根据《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湘医保发〔2022〕15号)第三章第十二条,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按查实金额的3%给予陈女士举报奖励,奖励金额为3863.35元。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株洲市医疗保障局鼓励人民群众监督医保基金安全,对挂名住院、冒名就医、伪造医疗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市民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写信的方式进行举报。经医保行政部门查实,举报人可获得最高不超过 20万元,最低不少于 200 元的奖励。
责任编辑: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