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作者:信息来源: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科学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株洲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思想理论引领
(一)学好主题教育“思想课”。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开展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助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入行。
(二)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召开全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层层压实责任,获评省级“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全市医保系统实现干部队伍“零违纪”。
(三)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贯彻落实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成立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聚焦全面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等5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局县处级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倾听人民呼声,采取周调度、月统计、季汇总的工作模式,帮助群众解决了个人账户、参保缴费等具体问题81个。
二、严格依法履职,法治医保扎实推进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参与“温暖企业”行动、“3·15”宣传、医保惠民进社区等活动。在官网、办公场所和定点医药机构广泛设立医保法规宣传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组织1981家单位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传单、手册51.60万份,制作海报、展板2.94万张,播放宣传短片1.64万余次,发送短信28.70万余条。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印发7份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种植牙价格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医保政策,让人民享受到医保改革的实惠。同时,通过规范性文件清查,对3份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
(三)完善执法相关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2人取得了行政执法监督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年内有5人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开展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三、公开文明执法,基金安全更有保障
(一)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网络。我局对4起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行政处罚3家定点医药机构,均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44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强化日常稽核抽查。安排驻院代表、联络员每天随机抽查定点医药机构,推动日常监管全覆盖,年内核查定点医疗机构287家次,核查定点零售药店79家次,现场核对参保人3749人次。开展县市区交叉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从各县市区医保局、合作商业保险公司及医院抽调具有相关经验的53名工作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市的15家定点医疗机构、9家定点零售药店、8家医保经办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三)加强基金科学管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医保基金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预警,促进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定、可持续。全市医保基金可支撑月数保持在合理范畴。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既遵循了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规律,又均衡了统筹区域内待遇水平。
四、优化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一)经办壁垒进一步消除。全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全流程应用。全面深化医保公共服务推广应用,积极引导参保人通过湘医保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支付宝、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基层网厅等省医保平台公共服务渠道办理业务,进一步完善医保自助机功能模块,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全省首家实现医保移动支付。参保人员在线上支付时选择医保支付,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授权后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极大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加快落实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提出的16项医保服务便民措施,解决群众就医购药“急难愁盼”问题。
(二)经办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率先实现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全覆盖,全市1002家行政村卫生室实现电脑配备率、医保报销读卡机具配备率等7个100%,进度排名全省第一,打通了参保群众看病就医的“最后一公里”,更加发挥了村卫生室“连心桥”的作用。全省率先“全城通办”和基层医保代办服务“全覆盖”,将参保登记、信息修改等27项医保经办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打造医保经办服务事项“15分钟服务圈”。全省率先开通临时外出人员住院的“免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跑腿垫资”负担,全市每年3万多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此受益。全省率先开通灵活就业医保参保停保免审功能。“即办免审”提高了灵活就业医保业务的办理效率,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医保权益。
(三)经办质效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株洲市民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实现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后台分办联办快办,让群众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在一窗办。同时,通过不断拓宽线上办理渠道,增设自助办理专区,实现一窗受理“简易办”、一网集成“自助办”、一岗多能“综合办”、一站服务“无忧办”,让医保经办服务“增温提速”。综合柜员窗口运行以来,日均受理线下业务近500项,线上业务600余项,群众排队时长平均减少70%,经办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坚持人民至上,民生实事精心办好
(一)全力办好民生实事。聚焦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和“三微六位”,深入开展“三送三解三优”行动,打好“发展六仗”,着力办好医保民生实事。成立一个专班,严把入口、结算两大关口,强化信息化建设、基层经办能力提升、政策宣传三项支撑,实现株洲、萍乡、吉安、宜春四市联动,推进异地就医服务及湘赣边医保区域合作,将群众的“急难愁盼”变为“满意答卷”。
(二)全民参保落实有力。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84.51万人,城镇职工参保缴费86.94万人,合计371.45万人,整体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全市职工医保基金收入34.5亿元,支出29.48亿元,累计结余统筹基金34.37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9.1亿元,支出27.9亿元,累计结余统筹基金26亿元,医保基金结余保持在9—15个月适当范畴,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三)医保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推进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国家试点工作,不断拓展商保公司、药品生产企业、政府部门等第三方机构的授权应用场景。在全省率先开通医保个人账户代缴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上线个人账户代扣大病保险费功能。全省首批提升生育保险待遇,产前检查费用医保报销标准为目前长株潭三市最高标准。全面取消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结婚证和准生证门槛,推进了职工门诊统筹的平稳改革。
六、服务中心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妥善解决企业医保问题。将91家改制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的约7万名在职、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保障范围。实行“一企一策”,株洲天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光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58家困难企业享受到了医保分期清欠政策红利,切实保障改制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让更多企业职工特别是女性职工能够依法享受到生育津贴,减少了企业的支出负担,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稳定的动力。
(二)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精准助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长效机制,健全县级医保部门与同级税务、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比对,完善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库,重点做好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参保缴费动员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精准识别医疗救助对象,精准助力乡村振兴。
(三)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先后前往青岛、大连调研,多方学习借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经验,为探索长期护理保险打牢基础。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模式,会同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支持5家保险机构联合推出“株洲神农惠民保”普惠型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
过去一年,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基金监管力量不足等。2024年,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干部医保法治能力,加大医保法治宣传力度,积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严格依法行政,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