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3-02-13作者:信息来源: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实施依据

拟解决的问题

实施时间

1

制定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措施

湖南省医保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规范全市医疗救助制度,细化救助标准,确保政策落地、待遇落实、群众得实惠。

1

2

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做好口腔种植价格全流程监管,降低种植牙领域群众费用负担,引导医疗机构提供透明清晰、质价相符的口腔种植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

3

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株洲市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

响应国家鼓励生育二孩、三孩政策,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生育成本,提高我市生育保障水平,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6

4

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交叉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督促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10

5

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保障新形态从业人员、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医保权益,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

12

备注

后续如有重大决策事项将及时公开。


责任编辑: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