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和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9作者: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41号)文件要求,结合株洲市全面实行市级统筹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了《株洲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和《株洲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请遵照执行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株洲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
2.株洲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试行))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