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作者:信息来源:

       “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复工复产”。如今,在株洲市各大中型企业,防疫和复工两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但是受疫情影响,招工难、资金难等问题给企业正常复工造成不小的影响。为此,株洲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株洲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为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减负”。

       根据《通知》,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对参保单位(企业)执行减征政策。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执行减征政策。文件的出台预计将为全市参保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减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12亿元,株洲是目前全省唯一实施该政策的市州。

       据测算,该举措为株洲市7971家参保企业减征5个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预计为企业减负2.76亿元。根据《通知》,在减征期限内,正常企业单位、单建统筹企业、困难企业的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调整前的8%、5%、4%下降为4%、2.5%、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以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为例,五个月可以少缴纳1500万元,这样的一个政策对于我们的各企业来说是非常利好的一个政策,这里要说明的是,只是少收企业的,职工本人的医保不会受任何影响。对于所有的参保企业一视同仁,疫情期间医保部门会将所有的参保企业的医保缴费部分通过电脑端操作完成,不需要企业来回跑、申报。

      受疫情影响,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无法正常参与生产工作,收入出现问题。根据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弱势群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征政策减征期限长达12个月,惠及20432人,预计减免3488.67万元。在减征期限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6%费率档、8%费率档分别下降为3%、5%。比如说6%的,今年应该缴费3100多,减征以后他只要交1600元左右;另外一个8%的,因为有个人账户,如果是要缴纳4000多,可以下降到2600元左右。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株医保发〔2020〕4号)



责任编辑: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员